申请条件
(一)申请“个转企”奖励的转型后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:
1、2022年1月1日——2024年12月31日,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。
2、同一个体工商户经营者,在全区范围内有多家转型升级企业的,仅奖励一家转型后企业。
(二)奖励资金申请及发放期间转型后企业存在以下情况的,不予发放:
1、转型后企业未按照要求、条件、程序和材料等提出“个转企”奖励申请的。
2、通过登记地址无法联系的。
3、已注销或被吊销、除名、责令关闭、撤销登记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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