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县内农业企业新增贷款用于2025年新发展的农业产业固定资产投入的,予以贷款贴息扶持。
对贷款时段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的贷款给予贴息。
贴息时段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
贴息标准为:按照银行利率的50%予以贴息。
当年市级(含)以上给予补贴过的,县级按照银行基准利率的30%予以贴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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