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参加各类农博会或其它特色农展会的,省外农产品展销推介活动,每次补贴10000元;市外农产品展销推介活动,每次补贴5000元;市内农产品展销推介活动,每次补贴3000元(市级及以上给予过补贴的,县级不再给予补贴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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